范明政总理 |
一是投资方面:推动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积极落实经济社会复苏和发展计划、国家计划和目标; 积极、主动、有选择地引进外国直接投资,确保其质量。
二是出口方面:维护和巩固传统市场,积极拓展新市场; 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满足新条件和新标准,特别是绿色标准; 利用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FTA); 推动谈判和签署新的协议,同时大力发展国内市场。
三是在财政货币政策管理方面:要继续实施主动、活跃、及时、有效的货币政策。 与合理、突出、重点、有效、迅速、果断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紧密配合、协调,将优先推动增长与确保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相结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