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太平认为,通过分析2012年行政改革指数,可以明确行政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优缺点,有助于各部门、部级机关、各省市以此为基础审核、评价和调整每年行政改革的内容和目标;同时采取适合措施,保障各部门和地方的行政改革取得更好效果。行政改革指数主要根据具体的标准和评分编制,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可以进行对比、评估和分类考察每年的行政改革结果。
阮太平部长表示,在运用2012年行政改革指数过程中,对行政改革结果的评估主要依据行政机关提供的评估结果,以及对居民和企业进行的社会调查结果。这有助于克服定性方法的弊端和主观态度,以及因缺乏具体的衡量标准而难以吸引广大机关、组织和人民乃至全社会参与评估和监督越南行政改革事业等不足。
阮太平说:“为确保行政改革指数的实质性和客观性,各个机关要对其行政改革指标体系进行认真评估和评分。我们已经做了什么,效果如何等要根据评分标准准确评估。此外,为建设一个民主并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和全社会的行政机制,在此次行政改革指数评估过程中,需要各个机关和组织以热情、积极、客观、公正的态度参与各部门、行业、各省和中央直辖市的行政改革指数评估工作。”
阮太平还称,如果行政机关本身,以及国会代表、干部职工、党政团体、中央各部委、省级人民议会代表、省级干部、企业和人民以客观、负责任、务实的态度开展对行政机关的评估工作,那么2012年行政改革指数就能真正反映全社会的意志。这样,越南行政改革事业将能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