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要求上述各省指导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确认在安全海域,即上述四省20海里以外海域作业的船只。
渔船靠港后,水产分局监督干部将颁发证书,确认海产品产自安全海域。
在20海里以内海域捕捞的海产品,若发现达不到要求,农林产和水产质量管理分局要上报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和省人民委员会,以采取销毁措施,并按照规定向渔民提供援助,提醒渔民不在上述海域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