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上午,13届国会2次会议讨论广告法草案。每年营业额达200万亿越盾的广告业的确是一个强大的经济产业,但是广告业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管理广告业的国家机构是与会代表最关注的问题。一些代表认为,应由通讯传媒部,而不是草案提出的文化体育旅游部对广告业进行国家管理。胡志明市国会代表阮垂庄说:
“根据通讯传媒部目前的职能,他完全有能力在履行原有职能的同时,做好对广告业的监督。如果广告法将国家管理职能,检查、监督和处罚权限交给文化体育旅游部,那么他们必须从中央到地方建立相关机构,履行跟通讯传媒部一样的职责。”
关于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与会代表认为,职能机关要坚决对那些毫无教育意义和审美价值的广告说不。部分代表建议减少,甚至禁止酒类广告,因为这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下午,会议讨论大学教育法草案,表决通过2012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