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阮春福要求全国人民公安力量提高掌握、分析、评估、预测情况能力,及时为党和国家制定实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国家内政外交路线的维护治安秩序主张和措施当好参谋。
各单位、各地方公安力量要主动开展保障治安秩序计划和方案,避免陷入被动意外状态,保障西北、西原、西南部战略地区的安全。
阮春福要求各级公安力量经常组织打击、捉拿罪犯的专项行动,及时清除社情复杂区域,防止犯罪回潮。
阮春福要求中央公安党委、公安部继续认真落实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关于党建工作当前一些紧迫问题的决议,并将其与建设人民公安力量、在人民心中树立革命、负责、亲善、人文的公安战士形象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