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谈结束后,陈大光和希金斯举行记者会,通报两位领导人在会谈上达成一致的突出内容。陈大光表示,双方同意加强各级代表团互访和接触,旨在推动双边合作。
陈大光说:“希金斯总统和我就维护和平、安全,推动国际合作与发展的重要性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共识。我们同意继续在联合国、亚欧会议等国际论坛上和东盟-欧盟合作框架内紧密配合,解决全球性问题,如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下一代建设一个更加绿色、清洁、和平和美好的世界。”
关于东海问题,陈大光表示,双方支持基于国际法特别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的观点。
希金斯表示,双方讨论了气候变化、移民进程的后果、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等问题。希金斯高度评价越南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在脱贫减贫领域取得的成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