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代表认为,讯问被告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影是必要的,既保障讯问过程的清楚无误,又保护案犯,防止逼供、酷刑、陷害等现象发生。
为保障可行性、有效性并符合越南实际条件,草案规定在监狱或在调查机关总部对案犯进行讯问时要进行适当的录音和录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