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副主席汪朱刘在会上表示,为克服现行法律不足而修订该法是必要的,以改善民事案件执行情况。
为减少积案,汪朱刘强调,要明确法院和人民委员会在民事案件执行中的责任,其中要提高人民委员会责任。此外,要制定两者之间的协调机制,确保案件依法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