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判决开庭时间:
第一次: 越南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7时30分
第二次: 越南时间2021年1月26日上午7时30分
开庭地址:永隆省人民法院,越南永隆省龙湖县福厚乡福恩A号村500号。
我院要求Cho, Ching - Sheng先生按照上述日期到庭参加。若Cho, Ching - Sheng先生不到庭参加,我院将依照越南法律作出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