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黎氏兰祥(Lê Thị Lan Tường)女士,2001年出生。地址:芹苴市乌门坊第13区。
被告:Chang, Heng - Hao先生,1976年出生。地址:台湾新北市新店区永平坊011邻永平路16/16/6F号。
要求被告Chang, Heng - Hao先生参加诉讼的时间安排如下:
- 参加第一次证据提交、查阅、公开及调解会议:2026年11月13日8时00分;
- 如当事人缺席第一次会议,法院将于2026年11月26日8时00分召开第二次证据提交、查阅、公开及调解会议;
- 参加第一次开庭审理:2026年12月11日8时00分;
- 如当事人缺席第一次开庭且不参加审理,法院将于2026年12月29日8时00分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
会议及开庭地点:芹苴第二区域人民法院驻地。地址:芹苴市平水坊八月革命路14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