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东盟各国外长出席了瑞典、波兰、罗马尼亚、立陶宛四个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签字仪式。越南代表团在加强海上安全与合作会议上发言时重申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久经考验的原则,其中包括尊重主权、不使用武力以及和平解决争端不仅适用于陆地争端,而且也是促进跨海洋和区域互联海域国家间关系的基础。越南强调东盟在海上安全问题上的原则立场,特别是尊重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遵守《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以及努力谈判制定务实有效的《东海行为准则》(COC),直接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原则转化为海上安全与合作的具体承诺。
越南代表团强调,《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体现的合作精神是构建更广泛的区域安全架构和塑造东盟印太愿景的核心。越南呼吁《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有缔约方携手合作,将战略互信转化为具体合作,以确保共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完)




